商业秘密保护文件体系参考模板——关于印发《XX有限公司技术秘密保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XX有限公司技术秘密保密规定》的通知
本公司各部门:
技术秘密是公司商业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的无形资产,是公司的宝贵财 富,是公司的生命所在。为了完善经营管理体系,获取优质客户订单,发挥优秀人才 作用,显现商业秘密效果,应对竞争对手窃密,凸显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在市场竞 争中需要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管理,有效制止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 商业秘密不受非法侵害,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步、飞跃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司法解释等 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立足本公司技术秘密保护的实际,特制定《XXXX 有限公司技术秘密保密规定》。
《XXXX有限公司技术秘密保密规定》存放在各部门保密员,限于公司在职职员在 公司中使用。
要求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公司商业秘密保护部联系。
附件:《xxxx 有限公司技术秘密保密规定》
年 月 日
主题词:技术秘密规定通知
存 档 份
责任校对:XXXX
年 月 日
xxxx限公司商业秘密 保护制度 |
技术秘密保密规定 |
文件编号 |
XXXX秘保[2019]5号 |
版本版次 |
A/0 |
||
归口管理 |
商业秘密保护部 |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技术秘密保护,防止技术秘密泄露,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技术秘密保护工作。
3.用语定义
技术秘密是指公司的设计、程序、试验、实验、配方、技术数据、专有技术、图纸、 生产工艺、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管理诀窍、样品(包括模型) 等技术信息。
4.职责
4.1知悉技术秘密的职员、第三人(包括且不限于供应商、研发等)应当承担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
4.2加强技术秘密保护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主要产品
5.1.1公司生产、加工、代加工、销售的各种产品。
5.1.2与公司生产的产品相关的样品、模型、模具、半成品、部件、配件、包装物等。
5.2技术秘密保护范围
5.2.1公司生产、加工、代加工、销售的各种产品、以及各种来图来样加工产品 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技术参数、专有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 艺流程、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管理诀窍、电子数据、样品(包 括模型)等。
5.2.2产品部件、模具、压铸等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技术参数、 专有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艺流程、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 管理诀窍、电子数据、样品(包括模型)等。
5.2.3项目资料、经营资料、营销策划、各种方案等涉及的技术秘密、或研发成果。
5.2.4采购信息、客户名单、客户信息、合同、订单、协议等经营信息涉及的技 术秘密、或研发成果。
5.2.5电脑服务器与显示屏存储的公司信息或商业秘密。
5.2.6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内的技术秘密。
5.3技术秘密管理制度
5.3.1建立、健全技术秘密保护的管理制度,配备保密员,对技术秘密保护进行 规范化管理。
5.3.2技术秘密保护范围中的有关公司图纸、文档、图形、三维、资料等,由公 司指定部门集中保管,保密员负责管理。
5.3.3电脑设置保密的用户名、密码,不定期更换,禁止泄露;使用人员离开电 脑,必须关闭,防止他人擅自使用;严禁对电脑页面或内容进行拍摄、摄像;严禁非 该电脑使用人员擅自将用户名、密码输入或非法侵入方式使用电脑、获取存储的商业 秘密或信息。
5.3.4在车间中使用的保密设备、生产设备和模具、量具等器具,未经商业秘密 保护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测绘、仿造。特别是保密车间的保密设备纳入绝密管理,未 经商业秘密保护部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任何第三人不得进入该保密区,不得以任 何方式侵犯商业秘密。
5.3.5供阅有关技术文档、图纸、资料,必须是相关的技术人员,并经商业秘密 保护部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凡借阅的,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归还,特殊需要延长借 阅期限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5.3.6对标有“绝密”、“机密”、“秘密”、“商业秘密”字样的商业秘密资 料进行复印、复制、拍摄、摄像、扫描、刻录、镜像、截屏等行为的,必须事前经商 业秘密保护部批准。
5.3.7因工作需要借阅的技术资料,需要摘抄的,必须记录在商业秘密保护部发 给的专用工作手册内。
5.3.8无论以何种原因离职,必须将所有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电脑、硬盘、U 盘、 光盘、图纸、数据、工作笔记、资料等上交商业秘密保护部。违反的,均视为侵犯公 司商业秘密行为。
5.3.9未经商业秘密保护部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带领非保密区工作人员 进入保密区、生产车间、仓库参观。
5.3.10涉及技术秘密的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各项规章制 度,严格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恪守《商业秘密保护合同》或《劳动合同》保密条款 的约定。
5.4本规定未规定的,按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执行。
5.5披露的技术秘密价值量评定
5.5.1技术秘密的内容在国内外传播媒介上披露,或者在国内被公开使用的,视 为该技术秘密已经公开。技术秘密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定。
5.6不得实施《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6.18、6.19所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7奖励
5.7.1对保守秘密有功或揭发泄密行为有功人员,按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5.8法律责任
5.8.1侵犯技术秘密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向管辖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由管辖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追 究侵权人的行政责任。
5.8.2侵犯公司技术秘密的,应当赔偿损失,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5.8.3公司(被侵权人)可以选择按下列方式计算赔偿额(法律法规规章、司法 解释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5.8.3.1按照研发成本计算;
5.8.3.2按照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计算;
5.8.3.3按侵权人获取的非法所得及被侵权人进行的相关法律行为所支出的费用 的总和计算。
5.8.3.4因侵害行为造成技术秘密完全公开的,侵权人应当按该技术秘密的全部 价值通过评估进行赔偿。
5.8.4侵犯技术秘密涉嫌犯罪的,向司法机关报告,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中有关规定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5.9本规定由公司商业秘密保护部负责解释。
5.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相关文件
6.1《XXXX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7.使用表单
无
8.附录 无
9.文件发放范围
文件名称 |
XXXX有限公司技术秘密保密规定 |
轮阅范围 |
公司各部门、职员、聘用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