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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泄密形式

发布时间:2025-06-10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量:141

1.技术秘密泄密

企业具备研发环境、研发经费、研发人才、产品研发、设计技术、内部管理、研 发应用等科技创新条件和能力,科研成果中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心力,为 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

某企业的工程师擅自兼职,泄露企业的技术难点、设计关键、技术图纸、技术数 据、工艺配方、技术决窍、电子数据等技术秘密。

某单位以委派人员的技术专长吸引企业,而被企业聘用,从事某专业工作,通过 长期的努力,取得深信、任用,乃至重用,挖取核心的科研成果、技术秘密,或进行 有计划的、系统地破坏。

某企业采取技术合作等方式,借机窃取科研成果。还有在参观、访问、考察、经 验交流、文章发表、新闻采访、网络公开等途径中泄密。

 

2.竞争对手窃密

同行业竞争对手派人打入商业秘密权利人企业内部,从事相关工作,利用所见所 闻、接触商业秘密的机会,刺探一定范围的商业秘密。

以商人、专家身份为掩护,以技术交流、贸易合作、巨额投资为方式,派遣情报 人员到企业窃取商业秘密。

同行业竞争对手为了时刻掌握商业秘密权利人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采取利诱、 贿赂、借款、合作等不正当手段给企业内部职员利益诱惑,通过内部泄露方式获取商 业秘密。

企业内部职员、甚至高管因职务无法升迁、收入偏低、心情不畅、发生矛盾等, 故意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企业的同行业竞争对手。

 

3.随意跳槽侵权

跳槽者钻原企业未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空子,有意识地进行周密安排,拿走商业秘密。在原企业已采取严密的 保护措施的情况下,非法窃取商业 秘密,无故离开,跳槽到同行。

跳槽者利用职务行为获得的企 业的研发成果、技术图纸、工艺决 窍、工艺流程、配方、原料来源、 客户名单、营销渠道等商业秘密, 招收职员,自立门户,进行生产经营。

跳槽者将窃取的企业商业秘密 出卖给跳入的企业,或作为个人技术股参股到新企业,坐收红利,甚至被“重金收买”。

经过蓄谋的侵权人或跳槽者策划、实施,促成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专家、技术骨干、 销售骨干、熟练操作职员离职,甚至联系、组织集体跳槽。

 

 4.优质客户飞单

转移优质客户订单、披露客户报价信息、擅自使用客户名单、泄露企业生产信息、 获取采购渠道信息、利用客户资源自营、合股成立公司自营。

 

5.电子数据泄密 

企业职员利用工作便利,违反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擅自保存电子数据,甚至  离职带走,擅自披露、使用、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出卖内部职员泄露、刺探用户名、密码, 窃取商业秘密。贿赂、收买计算机管理人员或保密员,获取企业商业秘密。

采取黑客手段,在存储商业秘密的电脑中植入木马,窥探、窃取商业秘密,甚至 非法进入企业计算机系统窃取企业商业秘密、修改数据库数据。

偷窃、抢劫手提电脑,获得装有密级的文档、数据、图纸、三维、文件、样品等 商业秘密。蓄意修改技术图纸、电子数据,故意损毁计算机设备,甚至破坏。

  

企业解决上述问题的唯一法律手段,就是快速进行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