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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救济途径

发布时间:2025-06-10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量:155

1.劳动法救济

劳动者在合同订立、合同履 行与合同终止后,违反企业保护商 业秘密的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损 失的,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 裁,请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劳动者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行政法救济

当企业认为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查处侵权行为,如侵权行为成立,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 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违反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 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 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的罚款。 

   

3.民法救济

 

民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就是基于合同或者侵权行为,要求违约人或侵权人承担违约 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如果违反了合同中相关的保密条款,即 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企业可以根据保密合同的约定,或要求商事仲裁或进行 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企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4.刑法救济

根据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 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