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十要”
发布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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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商业秘密保护部门,制定相应部门责任,履行定密、培训、保护、定期检查等职责;
(二)员工招聘、就职环节,建立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文件,包括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培训等;
(三)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与任何人谈论企业商业秘密;
(四)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产品研发中心等重要部门,履行登记手续,严格执行公司参观访问管理制度;
(五)实行特许身份牌标识,建立电子监控报警系统,加强重点部门监控与管理;
(六)加强对公司重大项目,重要谈判的商业秘密保护,建立保密工作先期进入机制;
(七)公司对外宣传、采购、销售、技术交流、投资合作等单位的交往过程中, 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合同,要求其履行保密义务;
(八)对纸质材料等商业秘密载体,采用碎纸机等工具直接销毁;
(九)建立IT 部门,公司电脑交与内部人员进行修理,如有委外处理,必须先拆卸涉密存储设备,防范商业秘密被修理人员窃取;
(十)员工离职前必须办理商业秘密资料清退手续,将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归还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