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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范围

发布时间:2025-06-10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量:149

涉密技术信息项


  

表现形式

研发信息

与科学技术有关的设计程序、图纸、模型、样板、测试记录,关键

信息资源储备、数据等。

生产信息

原料、配方、工艺、流程、样式、技术参数、电子数据、制作方法、

技术诀窍、作业指导书等。

配置信息

生产设备、仪器、夹具、模具等包含的型号、配置参数、特别要求

等技术信息。

软件信息

设计计划、设计方案、源代码、应用程序、电子数据、数据算法等。

  

企业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密措施的其他技术信息。如:未公开的 专利申报、有关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等涉及的相关信息。


密经营信息项


  

表现形式

公司基础信息

公司组织架构、决议文件,内部通知、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

决策信息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战略规划、计划,投融资决策、研发策略、商   业模式、管理方法,产权交易、股权激励方案,专利规划布局等。

经营信息

产购销计划、方案,产购销协议,招投标标书,产购销记录订单,

运营成本、内部定价文件,产品合格率、库存量、创意管理等。

客户信息

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以及对特定客户的网络电子信息、名    称、地址、联系方式、交易习惯、交易内容、特定需求等信息, 进行整理、加工后形成的客户信息等。

财务信息

财务账簿、财务报表、融资报表、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股权分 配资料等。

人力资源信息

员工名册、通讯录、工资表、社保公积金清单等。

信息技术信息

应用系统、网络拓扑图、信息安全风险报告、运维日志等。

企业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密措施的其他经营信息。

不宜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

(1)公知信息和基础理论信息;

(2)已申请并公开的专利技术信息;

(3)公众通过合法途径可获得的信息;

(4)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应作为企业商业秘密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