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 十要”和“十不要”
发布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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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 十要”
一 、要在商业洽谈,涉及商业秘密事项中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二、要在实际可行的时候,使用非描述性和非明显昭示的项目名称和代码;
三、要在电子邮件和语音信箱中进行密码防护,发出信息时要多加小心;
四、要将所有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放置在安全场所;
五、要妥善处置所有商业秘密文件,使他人不能从垃圾中重新得获得这些信息, 特别是办公室无人的时候;
六、要足够重视对装有商业秘密文件的所有信封和包装;
七、要在离开会议室时带走所有文件,擦掉黑板上所有粉笔字迹;
八、要让客户和其他人在企业的指定区域,除会议室外,都要有人陪同;
九、要确保在家人、朋友、室友或其他来访者面前不随口说出公司涉密信息;
十、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和培训。
商业秘密保护“十不要”
一、不要用手机和无线电话讨论商业秘密;
二、不要在公共场所谈论商业秘密或者审阅相关文件;
三、不要将涉密文件放在别人容易看得到的地方;
四、不要通过酒店或会议中心的人员收发或复印涉密文件;
五、不要在无人值守情况下,将商业秘密文件放在会议室、复印和传真室;
六、不要把文件中使用的代码和项目名称换成真实的名称;
七、不要在非因公务目的、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把涉密文件带出办公场所;
八、不要在讨论商业秘密的时候敞开房门;
九、不要与正在洽谈生意的重要客户一道出现在公众场合;
十、不要对商业秘密漫不经心、麻痹大意。

